目前尚无针对饮用水的统一定义,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为:“生活饮用水是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世界卫生组织(WHO)在 2011 年第四版的《饮用水水质指南》(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Ouality) 中这样表述:“安全饮
水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任务。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分析我国河流、湖
水污染是当前我国面临的最主要的水环境问题。根据水利部对全国 700 余条河流约 10 万 km 河长开展的水资源质量评价结果,46.5%的河长受到污染(相当于W类、V类):10.6%的河长受到严重污染(已超过V类),水体已丧失使用价值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从地区分布上来看,支流水质一般少于干流,干流下游水质一般少于上游,中、西部
水资源是一种战略性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水资源的严重匮乏又将成为 21 世纪全球资源环境的首要问题。目前,全球有 100 多个国家缺水,13 亿人缺少饮用水,10 亿人的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全球每年至少有 1000 万人由于饮用不干净的水而得病。20 世纪末到21 世纪初
水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工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不可替代的、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从数量上看,地球上的水量是非常丰富的。虽然地球约 71%的面积被水覆盖,但是除冰川和冰帽外,可利用的淡水总量却不到全球总储水量的 1%。这一部分谈水与人类的关系最为密切,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经济和
饮用水的摄入量会随着暴露人群的身体活动状况和所处环境状况温度和湿度等) 而变化,因此,正确估计暴露剂量需要大量的消费信息。我国的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价工作开始较晚,仍缺乏全国的饮用水消费习惯调查,只有一些局部的调查结果。USEPA 默认成人日平均饮用水为 2 1/d,世界各国也基本上采纳了该摄人值。北京市丰台农村地区
饮用水中化学物质对健康的不良影响主要是长期较低剂量暴露于这些化学成分所致,包括致癌性毒性和非致癌性毒性。化学物质引起正常细胞发生恶性转化并发展成恶性肿瘤的作用称为化学致癌作用,该物质则被称为化学致癌物。致癌物分为遗传毒性致癌物和非遗传毒性致癌物。一般认为:遗传毒性化学致癌物的始动过程是在体细胞(即除卵
标准制定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通常不得不考虑技术的经济可行性问题。因此,美国在制定过程中采用比较弹性的做法,即设定一项处理技术(TTT) 来替代。TT 就是规定用一种处理方法(如过滤、消毒或其他控制饮用水中污染物浓度的方法) 来保证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例如,对饮用水中的两虫(隐抱子虫和贾第鞭毛虫) 进行可
进行风险评价之前,确定污染物在供水系统中的暴露水平是风险评价和水质标准制定的重要基础[z]。在评估人体的污染暴露水平时,不仅要有污染物的浓度数据,还需要供水的人口数量、样品类型《原水或出水) 及样品采集的时间周期和频率等信息。在进行风险评价时,水质数据质量非常关键。水质数据主要来源包括:D管理部门或者自来水
对一种污染物是否进行风险评价,首先需要对其污染的健康危害进行甄别,对现有的毒理数据进行整合。污染物主要分病原微生物和化学物质,其中,化学物质的毒性作用终点分类,主要分为非致癌和致癌作用。非致癌危害效应:参考剂量 (reference dose,RfD),即人体终生暴露都不会受到明显危害的日人口暴露量[1]。确定 RD 时,需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