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无针对饮用水的统一定义,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为:“生活饮用水是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世界卫生组织(WHO)在 2011 年第四版的《饮用水水质指南》(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Ouality) 中这样表述:“安全饮用水的概念包括个人卫生用水等所有家庭用水··-··.本准则不适用于对水生生物的保护,也不适用于某些工业用水。”可见,饮用水不止是个人用水而且还包括家庭生活用水等,除经过处理后满足所规定标准的水可以作为饮用水外,未经过处理的天然泉水、井水、河水、湖水、江水也可以作为饮用水(蔡祖根和丁震,2010)。
安全饮用水是指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用于个人饮用、生活洗激等,并且可终生保障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安全饮用水可正常发挥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彻底预防水中生物、化学、物理因素引起的各种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和疾病,安全饮用水是民众健康的有效保障。安全饮用水是国际上通用的提法,我国有些地方称“干净水”、“放心水”,是“安全饮用水”的通俗提法。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饮用水安全统一的定义,较为规范的表述是 2004 年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被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关于饮用水安全,一般来说除了水质、水量以外,管网覆盖率、管网停水率,水压等也是重要评价指标。总而言之,饮用水的功能和水资源自身的属性都决定了水量保证和水质达标是饮用水安全的两项基本要求(陈卫,2005)。